鉴 定 公 告
[2017]第2号
我校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实训基地于2017年9月开展化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职业(工种)名称与定义
药物制剂工: 从事药物制剂设备操作、药物制剂加工和药物制剂企业基层、中层管理工作的人员。
化学检验工:以抽样检查的方式,使用化学分析仪器和理化仪器等设备,对试剂溶剂、日用化工品、化学肥料、化学农药、涂料染料颜料、煤炭焦化、水泥和气体等化工产品的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及中间过程进行检验、检测、化验、监测和分析的人员。
发酵工程制药工:从事菌种培育及控制发酵生产发酵工程药品的人员。
二、职业(工种)鉴定级别
药物制剂工: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化学检验工: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发酵工程制药工: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三、职业(工种)鉴定方式
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120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不少于180min。
四、职业(工种)标准
参照执行国家职业标准
五、报名条件
1、相关专业专科三年级、本科四年级在校学生。
2、往届相关专业毕业生或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人事社保、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药学及相关专业(如:化学或生物化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制剂学、微生物学、生药学等)毕业证书。
六、报名时限
9月5日至9月11日
七、报名流程与报名材料
1、学生到所在学院办公室或学校职业技能鉴定站进行鉴定咨询,到继续教育学院主页下载并填写的“化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附件一),持登记表到所在学院交费报名。
2、各学院指派专人负责报名工作人员到继续教育学院主页下载“2017年化工行业×××工种录入模板.xls”(附件二),收集汇总报考学生相关信息,制作相关数据表。
3、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纸质考生登记表和电子版录入模板交送职业技能鉴定鉴定站。
八、培训与鉴定时间地点
各学院培训辅导时间为9月12日至9月22日,
理论统一鉴定时间:9月23日8:30—10:30
理论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实操考试时间: 9月24日—9月29,各个职业(工种)具体鉴定时间由鉴定站和各学院共同确定。
实操考试地点为相关实验室或实训中心。
九、收费标准与收取方式
(一)鉴定费
鉴定收费标准依据为吉省价收字[2001]24号文件。化工行业职业(工种)为B类,每工种(三级)每人次鉴定费300.00元(理论50.00元+实际操作185.00元+评审费65.00元)。
(二)交款方式
鉴定费由各相关学院代为收取,以各学院为单位统一到计财处交款。
十、其他
咨询电话:63509546
附件一、 职业技能鉴定考生登记表.doc
附件二、 2017年化工行业×××工种录入模板.xls
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实训基地(17300023)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