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通知 >> 正文

2019年上半年农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2019年04月18日 16:20 方文山 点击:[]

2019年上半年农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我校鉴定站拟开展2019年上半年农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职业(工种)名称与定义

1、农业技术员: 从事农业技术指导、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开发和信息服务的人员。

2、农作物植保员:从事预防和控制有害生物对农作物及其产品的危 害,保护安全生产的人员。

3、动物疫病防治员:从事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人员。

4、动物检疫检验员:从事动物、动物产品检疫检验操作的人员。

5、农产品食品检验员:从事农产品、粮油、食品及相关产品、食品添加剂等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的人员(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职业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工种: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 粮油质量检验员 食品检验员)。

二、职业(工种)鉴定级别

农业技术员:三级/高级工

农作物植保员:三级/高级工

动物疫病防治员:三级/高级工

动物检疫检验员:三级/高级工

农产品食品检验员:三级/高级工

三、职业(工种)鉴定方式

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农业技术员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不少于60min;农作物植保员理论知识考试时间90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不少于90min;动物疫病防治员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120min。技能操作考核不少于90min。动物检疫检验员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120min。技能操作考核不少于90min。农产品食品检验员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技能考核时间不少于120min

四、职业(工种)标准

参照执行国家职业标准

五、报名条件

1、本校(含合作院校)在籍相关专业专科三年级、本科四年级在籍学生。

2、往届毕业生或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六、报名组织、报名时限及培训时限

有鉴定需求的学院(含合作单位)组织报名,并按鉴定站报名要求准备相关数据及材料;报名时限为422日至428日;根据学员不同需求,各学院自行组织强化培训,培训时限为429日至519日。

七、鉴定日期与鉴定地点

鉴定日期:520—620日;具体鉴定时间由鉴定站与申报学院共同确定,另行制定鉴定实施方案。

鉴定地点:学院专业实验室或实训中心。

八、收费标准与收取方式

(一)鉴定费

依据为吉省价收字[2001]24号文件执行。1-3工种收费标准为250.00元/人次/工种;4-5工种为收费标准为300.00元/人次/工种。

(二)交款方式

鉴定费由各相关学院代为收取,统一到计财处交款。

九、其他

咨询电话:0432-63509546

附件一、2019年职业技能鉴定考生登记

附件二、2019年第1批技能鉴定×××学院三级录入模板.xls

      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农业010

                                                                               2 019418

 

上一条:吉林省教育基金2019年度优秀特困生扶助奖学金评选公告
下一条:2019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前须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