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围绕我省重点产业发展动态征集社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实施我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围绕“培育四大集群、发展六新产业、建设四新设施”发展方向,扎实推进形成新质生产力,为吉林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提供可靠的技能人才支撑,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22〕14号)精神,自2024年起将每年三次定期征集调整为动态发布征集职业,紧紧围绕我省产业发展,深入精准开展社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的动态征集。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企业,经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已面向本单位职工开展认定的企业。
2.院校,包括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设有应用学科的本科院校。
3.行业组织,包括行业联合会、行业协会学会等。
4.培训机构,社会信誉良好、培训人数较多的社会培训机构。
二、申报职业
首批征集57个与我省产业发展相关的职业(详见附件1)。
三、征集时间
申报时间截止为2024年6月30日。
四、工作要求
1.申报要求、工作流程等仍按《关于持续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征集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2〕78号)规定执行。
2.各地区可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实际,开展所需职业(工种)社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的动态征集。
3.严格执行《吉林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评估规程(试行)》(吉人社规〔2022〕7号)规定的评估标准及备案工作程序,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申报过程公开透明,申报结果客观公正。
4.各地要认真落实《吉林省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吉人社规〔2024〕1号〕)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本地区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的备案管理,大力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确保我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健康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