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鉴定站拟开展2020年下半年农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职业(工种)名称与定义
1、农业技术员: 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技术推广和服务活动的人员(本职业包含农作物种植技术员、园艺生产技术员、畜牧技术员、水产技术员、农机技术员、肥料配方师、饲料配方师7个工种)。
2、农作物植保员:使用检测仪器和设施,调查、检验农作物遭受生物灾害的情况并实施防控措施的人员。
3、动物疫病防治员:从事动物疫病预防,协助兽医诊断、治疗动物疾病,护理患病动物等工作的人员。
4、动物检疫检验员:从事动物、动物产品疫病检查和品质检验工作,并协助出具合格证明的人员。
5、农产品食品检验员:从事农产品、粮油、食品及相关产品、食品添加剂等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的人员(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职业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工种: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 粮油质量检验员 食品检验员)。
二、职业(工种)鉴定级别
三级/高级工、四级/中级工
三、职业(工种)鉴定方式
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农业技术员、农作物植保员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不少于60min。
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检疫检验员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120min。技能操作考核不少于90min。
农产品食品检验员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技能考核时间不少于120min。
四、职业(工种)标准
参照执行国家职业标准
五、报名条件
1、本校(含合作院校)在籍相关专业专科三年级、本科四年级在籍学生。
2、往届毕业生或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六、报名组织、报名时限及培训时限
有鉴定需求的学院(含合作单位)组织报名,并按鉴定站报名要求准备相关数据及材料;报名时限为9月15日至9月25日;
本着学生需要、自愿原则,对照相应级别的职业标准,各学院可自行组织学生进行实操技能科目有偿强化培训(另行制定培训实施方案),理论科目不再统一组织。培训时限为9月26日至10月16日。
七、鉴定日期与鉴定地点
鉴定日期:10月17日—11月1日;具体鉴定时间由鉴定站与申报学院共同确定,另行制定鉴定实施方案。
鉴定地点:学院专业实验室或实训中心。
八、收费标准与收取方式
(一)鉴定费
依据为吉省价收字[2001]24号文件执行。
(二)交款方式
鉴定费由各相关学院代为收取,统一到计财处交款。
九、其他
咨询电话:0432-63509546
附件一、2020年职业技能鉴定考生登记
附件二、2020年第1批技能鉴定×××学院三级录入模板.xls
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农业010
2020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