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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农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公告(第001号)

2020年09月13日 15:32  点击:[]

我校鉴定站拟开展2020年下半年农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职业(工种)名称与定义

1、农业技术员: 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技术推广和服务活动的人员(本职业包含农作物种植技术员、园艺生产技术员、畜牧技术员、水产技术员、农机技术员、肥料配方师、饲料配方师7个工种)。

2、农作物植保员:使用检测仪器和设施,调查、检验农作物遭受生物灾害的情况并实施防控措施的人员。

3、动物疫病防治员:从事动物疫病预防,协助兽医诊断、治疗动物疾病,护理患病动物等工作的人员。

4、动物检疫检验员:从事动物、动物产品疫病检查和品质检验工作,并协助出具合格证明的人员。

5、农产品食品检验员:从事农产品、粮油、食品及相关产品、食品添加剂等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的人员(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职业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工种: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 粮油质量检验员 食品检验员)。

二、职业(工种)鉴定级别

三级/高级工、四级/中级工

三、职业(工种)鉴定方式

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农业技术员、农作物植保员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不少于60min

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检疫检验员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120min。技能操作考核不少于90min

农产品食品检验员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技能考核时间不少于120min

四、职业(工种)标准

参照执行国家职业标准

五、报名条件

1、本校(含合作院校)在籍相关专业专科三年级、本科四年级在籍学生。

2、往届毕业生或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六、报名组织、报名时限及培训时限

有鉴定需求的学院(含合作单位)组织报名,并按鉴定站报名要求准备相关数据及材料;报名时限为915日至925日;

本着学生需要、自愿原则,对照相应级别的职业标准,各学院可自行组织学生进行实操技能科目有偿强化培训(另行制定培训实施方案),理论科目不再统一组织。培训时限为926日至1016日。

七、鉴定日期与鉴定地点

鉴定日期:1017日—111日;具体鉴定时间由鉴定站与申报学院共同确定,另行制定鉴定实施方案。

鉴定地点:学院专业实验室或实训中心。

八、收费标准与收取方式

(一)鉴定费

依据为吉省价收字[2001]24号文件执行。

(二)交款方式

鉴定费由各相关学院代为收取,统一到计财处交款。

九、其他

咨询电话:0432-63509546  

附件一、2020年职业技能鉴定考生登记

附件二、2020年第1批技能鉴定×××学院三级录入模板.xls

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农业010

                                 202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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